2012年8月5日16时40分左右,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街一幢民房在生产中发生铝粉尘爆炸导致坍塌并燃烧,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全力搜救和抢救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8月6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下,浙江省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由姜其功(业主)非法组织生产引起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加工场抛光作业间内悬浮在空气中的铝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抛光机电机控制开关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炸。间接原因主要是,加工场通风除尘不良,导致作业间内铝粉尘积聚、扬起并达到爆炸浓度。加工场配置的电气设备不防爆,常产生电火花。加工场位于居民区内,爆炸冲击波殃及周边民房,导致事故扩大。当地工商部门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取缔,监管存在漏洞。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当地出租民房和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对18名外来人员长期在此居住、务工均没及时发现、登记和列入管理。供电单位不负责任,为业主提供三相电。当地政府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不够彻底。 据此,省、市有关方面决定对铝制品抛光加工场负责人姜其功、李瑞芳夫妇及房东鲁征修追究刑事责任。对瓯海区区长等政府相关方面的14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或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