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转基因年报2014 要点:中国政府致力于发展本土生物科技产业,大力投资基础研究。商业化转基因作物品种由于公众的担心和国内种子产业的阻力仍然举步维艰。由中国自主研发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书于2014年8月到期,但农业部始终没有完成最后一步商业化批准(译者注:2015年1月由华中农业大学研发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再次获得由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安全证书,有效期5年)。政府对转基因玉米和玉米制品进口审批的阻碍导致了大规模的贸易障碍,并影响到诸如苜蓿等其他农作物。尽管如此,中国依旧是转基因制品的重要进口国,尤其在大豆进口方面。美国将持续敦促中国在转基因审批上秉持基于科学的政策制定。 摘要: 中国将转基因认定为战略新兴产业,政府在转基因研究方面投入力度很大。2014年9月,政府发表习近平主席的评论,明确了对转基因研究的支持,但指出要谨慎开展商业化。他同时提出不应允许外国公司占领农业转基因产品市场。这是习主席第一次就转基因发表公开评论。 尽管转基因研究获得了大量投入和高层支持,针对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和进口的审批流程却变的更加缓慢和难以预料。经过长时间的延迟,农业部于2014年12月批准了两个大豆和一个玉米新品种的进口。这是2013年6月以来首次有新品种获批。 2014年7月,农业部以公众反对为由延缓了一个大豆品种的进口审批。这是农业部第一次仅仅根据非科学的反对而拒绝批准转基因进口申请。此外,农业部也任由中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证书与2014年8月过期(译者注:2015年1月重新获得证书)。 而中国农业转基因产业的发展本身面临很多挑战,包括商业化途径不明确、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外国投资禁令、以及中国种业碎片化的现状等。中国国内种子公司依然在研发转基因种子,并有望于三到五年内推出自主研发的商业化转基因玉米品种。至今,中国没有批准任何国外转基因食用或饲用作物在国内商业化种植。有报道称农民种植未经批准的抗虫水稻和玉米来对抗日益严重的虫害,但这种现象是否广泛村子还并不明确。 中国日益缓慢和难以预料的审批流程在2014年导致了大规模的贸易障碍。去年中国质量检验检疫局拒收了超过一百万吨玉米和DDGS,由于其中含有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MIR162。美国在2010年批准了这种成分,而中国直到2014年12月11日才批准。根据行业信息,这导致了上百万美元的贸易损失。其他产品,例如苜蓿,也受到了转基因贸易障碍的影响。尽管如此,中国依旧是转基因制品的重要进口国,尤其是大豆。美国将持续敦促中国在转基因审批上秉持基于科学的政策。 政府政策 中国将转基因认定为战略新兴产业,政府在转基因研究方面投入力度很大。尽管我们不清楚中国政府在转基因项目上的具体投资,但我们相信这大大超过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任何国家在转基因项目上的投资。 尽管政府表示支持转基因研究,习近平主席在这个领域的态度直到最近才获得明确。2014年9月政府发布了习近平于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习主席明确了对于转基因研究的支持,但对于转基因商业化和外国公司的参与表示谨慎。 “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社会对转基因技术有争议、有疑虑,这是正常的。对这个问题,我强调两点:一是确保安全,二是要自主创新。也就是说,在研究上要大胆,在推广上要慎重。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商业化推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稳打稳扎,确保不出闪失,涉及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到。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不能把转基因农产品市场都让外国大公司占领了。” 习近平演讲原文 这份评论解释了政府在转基因产业上一些令人不解甚至矛盾的举动:延缓乃至阻碍外国转基因产品的审批、阻碍中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玉米和水稻商业化、大力支持转基因基础研究和种子公司。有消息称这些政策很可能是为中国本土转基因产业的发展而限制来自国外的竞争。 尽管有大量资金支持,中国新生的转基因产业依然面临诸多挑战。政府决定不对主要作物进行转基因商业化(除棉花以外)导致国内种子公司缺乏投入动力。这同时也使科研机构更愿意投入基础研究,而非开发商业化品种。如前文所述,农业部也任由中国自主研发的三种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证书与2014年8月过期(译者注:2015年1月重新获得证书)。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以及中国种业碎片化的现状进一步阻碍了民间资本投入转基因产业。对此政府正在起草新《种子法》来加强品种保护。 中国政府通过限制和禁止外国投资、拒绝审批转基因品种来限制外国种业公司参与中国转基因产业,这也延缓了中国转基因产业的发展,因为国际公司原本有机会与中国公司合作。2011年生物科技产业在外国投资目录中从限制类被转入禁止类,这意味着外国公司将无法在中国开展转基因研究。一些政府官员表示如果任由国际种业公司推出商业化转基因种子,他们占领中国种子市场。而从棉花的例子上看(国际公司可以推出转基因棉花种子),这种担忧可能言过其实。尽管开放伊始国际公司一度占据很大市场份额,本土研发的转基因品种很快兴起并占领了中国市场。 政府官员将公众担忧作为中国转基因商业化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农业部官员说法,在评估转基因作物的进口或种时,公众意见、安全、环境、经济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2014年7月农业部暂缓批准一种转基因大豆的进口申请,其直接原因就是公众担忧。 中国公众对于农业生物科技缺少准确的了解,而且容易受流言和误导的影响。一个普遍而持久的误解是转基因生产国的消费者,例如美国,自己并不食用转基因食物(事实上在美国超过90%的玉米和大豆是转基因品种,并被用于各种食物中)。各种新兴媒体,包括微博、微信、论坛等经常传播关于转基因的谣言。2014年一位前评论节目主持人(译者注:崔永元)自行筹资拍摄了一部关于转基因的网络纪录片,引起了广泛讨论。在中国这部纪录片受众很广,但在科学界则被指偏颇。 中国政府正开展公众宣教以消除这些误解和流言,以此帮助本土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在习主席的讲话印发之后不久,农业部开展活动向地方农业官员和大众普及转基因知识。这项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解释了中国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农业部计划向省市级农业官员、学生和普通大众开展这种知识普及,而地方政府也将参与这些科普活动。 转基因作物生产 根据2013年国际农业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的报告,中国拥有转基因作物400万公顷,是世界第六大转基因作物生产国。尽管自1997年以来中国商业化了六种转基因作物(棉花、番茄、甜椒、牵牛花、白杨和木瓜),由于实际商业化非常困难至今种植面积不大。批准商业化生产的转基因作物名单可见农业部网站。本土研发的转Bt棉花占获批准作物的绝大部分。政府尚未批准任何外国开发的食用或饲用转基因作物种植,也没有关于转基因种子生产的公开数据。 通常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需要经过省级批准。而Bt棉花在三个生态区中获得批准,包括:长江流域(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浙江、江苏(不包括徐州)、安徽淮南、以及河南南阳和新阳);黄河流域(安徽淮北、山东、江苏徐州、河南(不包括南阳)、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和陕西);西北内地(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没有政策应用于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包括有机农业)共存的情形。 抗虫(Bt)棉花是中国最广泛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尽管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据估计中国一半的棉花是Bt棉花。其他转基因作物包括一种抗病毒木瓜(约6700公顷)和一种抗虫白杨树(约450公顷)。 尽管有许多基础研究项目,中国还没有商业化任何转基因粮食或油料作物。2009年农业部颁发了第一批食用/饲用生物安全证书,给了两种中国本土研发的抗虫水稻和一种高植酸酶玉米。然而直到证书到期农业部也没有签发最终种植许可。这些本土转基因品种的未来尚不明确。有报道称农民未经批准种植抗虫玉米和水稻以对抗日益严重的虫害压力,但尚不明确具体有多少种植。 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不发布国内转基因研究发展信息。但根据农业部批准信息,在研究中的主要作物(中间试验或环境试验)包括抗虫玉米、高赖氨酸玉米、抗穗发芽小麦,以及抗虫大豆。 如前所述,中国在转基因和种子研究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主要通过科研机构和高校。2008年7月国务院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在12年内拨款240亿人民币资金支持转基因品种的研发(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该项目将着重于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以及牲畜(猪、牛、羊)的研究,目标是开发具有抗虫、抗病、抗压等性质的新品种。 在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中,民间资本的投入有限,并受严格监管。外国资本被禁止进入转基因植物、牲畜和水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外国资本可以进行传统/杂交种子的生产,但必须以合资且由中方控股的形式开展。 贸易和市场 中国进口大量大豆、棉花、玉米和大豆饲料及加工产品。近年来中国开始进口DDGS(一种玉米酒精生产副产品)用作动物饲料。世界上约三分之二的大豆和一半的DDGS进口到中国,其中大部分来自转基因品种。中国不进口任何用作种植的转基因种子。中国出口大量棉花,其中大部分是Bt棉花。 中国日益缓慢和难以预料的审批流程以及缺少最低允许限政策,导致了大规模增长的退运和贸易障碍。自2013年十月以来,中国质量检验检疫局拒收了超过一百万吨玉米和DDGS,由于其中含有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MIR162。根据行业信息,这导致了上百万美元的贸易损失。MIR162于2010年在美国被批准并在南北美洲广泛种植,而中国直到2014年12月11日才批准。中国的苜蓿进口也受到转基因影响,因为中国尚未批准任何转基因苜蓿进口。 标识 中国现有的转基因标识受农业部10号令《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转基因产品必须进行标识,禁止无标识或误导性标识的产品进口或销售。而2014年12月由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正式规范转基因产品标识,取代现有的相关条例。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生产者若不能正确标识转基因产品将受到处罚。需要强制性转基因标识的产品包括: 1. 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和豆粕 2. 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和玉米粉 3. 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菜籽粕 4. 棉花种子 5. 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除了标识规定外,中国近期开始采取措施防止误导性标识。2014年9月28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向广告机构发出通知,在农业部与工商局会商讨论转基因产品误导性标识之后,工商局将加强涉及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产品广告的管理。 新规定指出,对我国没有批准商业化转基因的作物(如水稻、花生),禁止使用“非转基因”的宣传。而对于有商业化转基因的作物,商家必须提供充分的非转基因证明来宣传该产品为“非转基因”。此外,规定禁止在广告中宣称非转基因食品比专基因食品“更健康”或“更安全”。 检测 转基因产品的检测主要由农业部、质量检验检疫局、环保部通过其下属机构进行。质检局检测进口产品是否有未经批准的成分,农业部检测检测国内农作物并进行安全性评估实验,而环保部进行环境安全评估。 上述三机构针对转基因检测推出一系列国家和行业标准,其中都用到多聚酶链式反应(PCR)。尽管是非强制性标准,但国内企业大都遵循这些标准。质检局标准关注特定作物,而农业部标准更注重于特定转基因成分。下面列出一些主要的标准,它们在中国标准协会网站记录在案。 国家标准 GB/T 19495.1-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通用要求和定义 GB/T 19495.2-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实验室技术要求 GB/T 19495.3-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核酸提取纯化方法 GB/T 19495.4-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核酸定性PCR检测方法 GB/T 19495.5-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核酸定量PCR检测方法 GB/T 19495.6-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基因芯片检测方法 GB/T 19495.7-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抽样和制样方法 GB/T 19495.8-2004 转基因产品检测 蛋白质检测方法 质检总局标准 NY/T 672-200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检测通用要求 NY/T 673-200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检测 抽样 NY/T 674-200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检测DNA提取和纯化 NY/T 675-200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检测 大豆定性PCP方法 农业部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869号 14项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953号 27项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1193号 3项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1485号 19项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1782号 13项标准 农业部公告第1861号 6项标准 环保部标准 HJ 625-2011 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导则 对于转基因农产品进口来说,一大挑战是中国在检出限上并不一致。中国对于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采取零容忍态度。实际操作中,不同实验室的PCR检出灵敏度都很高,而且检测能力和灵敏度并不一致。这意味着对于进口产品的转基因检出限可能从0.1%到0.01%甚至更低。这种不确定性、高灵敏度和缺少阳性阈值对于进口带来很大风险。货物可能由于重复利用集装箱的交叉污染或来自其他地块的花粉污染导致的阳性结果而被退运。此外,也发生过在出口国转基因检测阴性而到中国港口检测出阳性的事件。 批准 农业部与2014年12月11日批准了三种新的转基因作物用于进口:先正达MIR162玉米、拜耳LibertyLink大豆和先锋高油大豆品种(305423×40-3-2)。这是农业部自2013年7月以来第一次批准新的转基因作物进口,同时农业部在2014年更新了一些将要到期的转基因品种的批准。至今为止,农业部在五种作物中批准了转基因品种进口作饲用或加工用: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和甜菜。第一张外国转基因产品进口安全证书在2004年获批。完整的获批转基因产品名单见附录。 管理结构 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由国务院颁发的食品农产品进口管理标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农业部根据农业部第8,9,10号令执行这些法规。国内批准,进口批准和标识分别由《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所规定。国家林业局也发布了《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中国政府正在修订转基因相关法规。关于修订的细节和发布时间尚不清楚。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制定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导(环境和食品安全)来推进修订过程。详情可见农业部网站。 部级责任 农业部主要负责对进口和国内生产的转基因农作物进行审批,同时也负责编制转基因相关政策法规。农业部负责向科研机构和高校管理发放中央财政拨款进行转基因研究,这项职责之前由科技部承担。林业部负责批准转基因林业产品的研究、生产和进口,同时也制订相关的转基因管理政策。环保部负责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谈判和实施,中国在2005年4月27日加入该议定书。质量检验检疫局和当地检验检疫办公室负责全国所有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2号规定了进出口转基因产品的相关步骤。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委会)讨论并协调转基因农产品管理中的重大事由。委员会由国务院管理下的七个机构共同组成,包括:农业部,环保部,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部,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卫计生委。安委会并非决策机构,而更多是在转基因政策牵涉多部委时起协调作用。 农业部进口审批流程 农业部负责批准转基因产品的进口。批准流程根据转基因产品的用途(研究、加工、或生产),安全程度和对人类、动物、环境的可能危害而有所不同。农业部第9号令规定了进口转基因产品的相关要求。 对于进口转基因产品用作加工,第9号令规定了境外公司必须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境外公司应当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的资料,以及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报告。这些文件将由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审核通过后,农业部方能发放生物安全证书。 根据第9号令,农业部应在270天内回复转基因安全证书的申请。然而实际上审批流程根据不同作物及其对人类、动物和环境的可能危害而各有不同。2013年5月22日,农业部发布通知包含了七项农业转基因申请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了农业部在审批农业转基因申请中的步骤,包括转基因材料、安全证书、标识等项目,并明确了每个步骤所需的时间。这是农业部首次发布书面的转基因申请流程。 2012年12月5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提交转基因生物样品和技术资料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转基因进口申请时必须提交种子样品用于检验检测。尽管该公告没有正式发布,但农业部暗示其实际上在实施中。这项公告令种子公司担忧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因为农业部不会签订材料转移协议。 中国缺少针对“多重成分”(译者注:通常指即抗虫又耐除草剂,或同时拥有更多转基因性质的品种)的政策。考虑到未来需求,农业部正在进行相关研究,并征询利益相关方来制定针对多重转基因成分的生物安全评估法规。 农业部国内生产评估流程 要在中国国内生产转基因作物,厂商必须通过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安全评估,并从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获得生物安全证书。转基因产品国内种植的批准流程包括:研究、中间实验、环境释放实验、生产试验、以及最终的生物安全证书。同时必须获得省级政府的审批。通过这五个步骤后,产品才能获得生物安全证书。 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 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由农业部成立,是评估国内外转基因产品生物安全申请的机构。委员会由44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来自中国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委员会分成三个专家组: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以及食用和饲用产品。从2008年起,委员会一年举行三次会议,通常于三月、七月和十一月。其决议通常与会后45天内发布。 2013年5月23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这项规则不但解释了委员会的功能和组成,也第一次对成员提出了道德要求。2013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其网站。 其他机构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由41位专家和官员组成,负责起草修订转基因产品标准技术,包括安全评估、测试和检测标准。全国有49家农业部批准的机构承担转基因农产品的环境安全检测,食品安全检测和转基因产品的侦测。地方农业部负责监测转基因产品的田间试验、加工厂、种子市场和相关标识。 品种审定流程 农业部品种审定流程 除了生物安全证书之外,根据《种子法》规定转基因品种必须通过省级(和/或国家级)审定;在某些省份审定流程可以从第三步“生产试验”开始(见下文)。审定包括田间实验和其他测试,有些和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实验重复。并非所有品种都能通过国家级审定。省级审定委员会决定品种是否能进入国家级审定,而通过国家审定意味着品种能够在多个省份种植。传统品种的审定流程可长达4年,而对于转基因品种并没有特别规定的时间表。 2014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指南》。该指南为一些大型本土种子企业提供了简化繁琐审定流程的绿色通道。而根据相关条件外国种子公司不太可能进入该绿色通道。 根据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通知,对于转基因材料的安全性评估检测费用为: 1. 中间试验安全评价费(申请环境释放时收取)每次2500元。其中,科研、教学单位每次800元。 2. 环境释放安全评价费(申请生产性试验时收取)每次3000元。其中,科研、教学单位每次1000元。 3. 生产性试验安全评价费(申请安全证书时收取)每次5000元(对于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首次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次进口,符合同一公司、同一农业转基因生物条件的,其安全评价费为每次3000元)。其中,科研、教学单位每次1500元。 4.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存竞争能力检测费每次83000元。 5. 农业转基因漂移的生态风险检测费每次92000元。 6. 农业转基因生物对非靶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检测费每次96000元。 7. 抗营养成分检测费每项每次1000元。 8. 大鼠90天喂养检测费每次120000元。 知识产权保护(品种权保护) 中国种子法和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对农业转基因产品的保护。该细则于1997年发布,2013年修订。政府正在制定新的种子法以加强品种保护。在中国,种子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仍然面临着很大挑战。尽管政府采取严厉措施打击套牌和非法种子,这些现象依旧十分猖獗。 转基因产品申请流程 农业部转基因产品进口申请流程 过去,取得用作加工的转基因农产品(如大豆)的安全证书大约需要两年,而近年来这一流程正日益拉长。各个步骤所需的时间各不相同,例如进口检测材料、田间试验和/或喂养实验、安委会评估等。下面大致列出了进口转基因产品所需的审批流程,并列出了联系机构和联系人。 1.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接受申请。 2.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安全管理处:评估申请并向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 联系人:李宁 电话:010-59199389 3. 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于3月、7月和11月召开的全体会议,讨论申请并决定所需测试。 4.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根据安委会建议,处理田间试验和喂养实验。 联系人:孙俊立 电话:010-59193959 5.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转基因生物安全检定处:安排田间试验和喂养实验的检测机构和地区。申请者需向检测机构提供相关的测试和取样方法。检测机构有权在实际检测时采用或改变测试方法。 联系人:宋贵文 电话:010-59199385 6. 省级农业部根据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建议安排田间试验。 7. 田间试验和喂养实验完成后,由检测机构出具报告。 8.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安全管理处审核并向国家转基因安全委员会提交最终报告。 9. 安委会根据田间试验和喂养实验报告,做出审批建议。 10.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根据安委会建议决定是否向申请这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国家林业局审批流程 国家林业局负责管理转基因树木的研究、种植和进出口。其中不包括任何生产水果、坚果和使用产品的树木(这些树木由农业部管理)。林业局审批流程与农业部类似。根据转基因树木风险级别,林业局会要求申请者开展实验室研究。转基因树木的审批包括三个阶段: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实验和生产试验。国内申请者完成每个阶段的实验后,需要向林业局提供包含所有数据材料的报告,而林业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觉得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如果林业局认为需要更多补充材料,该流程的时间将被拉长。当所有阶段都通过后,将颁发生物安全证书,有效期两年。然而,在品种商业化之前还需要进行品种审定(与农业部审定类似),而该审定流程可能需要由来自政府、学术机构和企业的专家进行额外评估。对于非转基因品种这项评估需要大约一年,而转基因品种需要进行额外的田间试验,因而时间大大延长。 用于生产和加工而进口的转基因树木不需要进行田间试验。然而,要获得进口审批,国外进口者必须提供来自第三方国家的书面文件,证明该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环境是100%安全的。由于没有任何机构可以保证一个产品百分百安全,此印至今没有任何转基因林木产品进入中国。 田间试验 中国允许转基因作物进行田间试验,但没有信息显示现有的试验规模,有哪些作物/转基因成分正在进行实验,或预计的商业化时间。 2014年,海南南繁育制种基地由于对转基因实验控制不力引起了全国媒体关注。2013年下半年,海南农业局对于三个县市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开展了调查。调查发现了取自13个研究机构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所有样品都来自于实验田,其中的9个被当场销毁,其余6个有待进一步测试。 2014年,农业部宣布将每年对南繁基地进行转基因动植物检查。农业部表示一些研究机构和种子公司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种子带入基地,这种行为可能引入未经检验检疫的害虫并威胁到繁育基地的生产安全。3月20日,就在农业部发表声明后不久,有5家种子公司被发现将非法转基因玉米带入繁育基地,包括三家河南公司,一家辽宁公司和一家国有企业,具体公司不详。2014年4月,两名绿色和平组织成员未经允许在华中农业大学设在海南的实验基地中采集种子和叶片样品,绿色和平声称他们正在调查转基因作物的安全管理状况。 2014年5月27日,农业部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农业机构将所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具体行动包括: 1. 加强试验环节监管。 2. 科学规范安评试验。 3. 加强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4. 加强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监管,尤其是种子。 5. 加强标识管理。做到应标必标,标识规范。 6. 加强对研发单位的监管,不得违规扩散转基因材料。 7. 进一步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责任 8. 强化属地化管理制度。 9.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0. 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11. 加强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2. 强化风险监测,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能力。 13. 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14. 加强科普宣传。 转基因动物 中国尚未批准任何动物克隆或转基因动物制品的商业化,也不允许进出口任何转基因动物,牲畜或相关产品。由于公众对于转基因技术的担心,以及研究机构和相关产业的脱节,转基因动物商业化在中国将十分困难。 中国政府在动物转基因技术上投入颇多。研究机构可以向农业部和财政部申请研究资金。2012年9月在内蒙古大学建立了国家转基因动物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致力于发展牲畜新品种、动物繁育以及对公众进行转基因技术科普。尽管对于转基因动物的研究成果并没有具体的商业化进程表,一些转基因动物项目已然相当成熟,只等农业部的商业化批准。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生产药物、改进产奶量和质量,以及改善肉质和羊毛质量。 正在进行的研究包括: 1. 云南医学院和云南中科灵长类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联合运用CRISPR/CAS9技术成功获得世界首只经过基因靶向修饰的小猴,显示靶向基因修饰可以运用于灵长类中。 2. 2009年,中国农业大学成功培育朊蛋白基因敲除的奶牛。 3. 2010年,内蒙古大学培育出肌生成抑制蛋白基因敲除的克隆牛。 4. 中国农业大学培育出转人溶菌酶基因和转人岩藻糖转移酶基因的奶牛。 5. 2011年中国农业大学获得了抗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IBV)的转基因鸡。 6. 2003年,扬州大学李碧春教授课题组,成功实现了鸡体内、外精原干细胞介导目的基因来生产转基因鸡。 7. 2010年,中国获得了转TLR4基因的抗病山羊。 8. 中科院生物医药健康研究所正在研究富omega-3脂肪的转基因猪和利用猪生产多能干细胞研究。 9. 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培育了一种快速生长的转基因鲤鱼,已经进入中试阶段。 10. 2012年6月,内蒙古大学培育出转基因奶牛,其生产的牛奶富含omega-3脂肪酸(对健康有利),而降低omega-6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可能导致癌症和心脏病)。 11. 中国渔业科学院黑龙江渔业研究所培育了一种利用鱼类生长基因的转基因鲤鱼,正在进行中试和哺乳动物喂养实验。 转基因动物管理 动物转基因技术同样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所管理。然而,这项条例中并没有实施细则和针对性政策来规范转基因动物的研究、生产和贸易。如同植物转基因技术一样,农业部只有在出口国已经批准某种转基因成分的基础上才开始评估相关档案。至今中国政府尚未收到关于转基因动物进口的安全证书申请。 转基因动物标识受《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管理。然而由于中国尚未商业化任何转基因或克隆动物产品,对于其标识也没有特别管理。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转基因动物依然是法律空白。现有状况下,基因和DNA片段受中国专利法保护。 附录:允许作为加工用途进口的转基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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