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中,还存在“关系票”、“随意票”等现象,测评过程还不够科学,应加以完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的优化与完善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课题组对来自全国8个省的63位市、县级组织部部长做了问卷调查,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当前的民主测评存在走形式的情况。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该课题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 调研·现状 测评中存在“关系票”、“随意票” 刘昕教授说,“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是指在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时,组织部门在一定范围内了解其他干部、群众对被考核对象评价意见的一种方法,是民意调查的具体形式之一。 正式的“民主测评”概念,在中组部1998年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首次出现。其明确规定,民主测评是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一个基本程序。 此后,民主测评陆续被运用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换届及任期考察等队伍建设的多项重要工作中。当前测评要求对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 刘昕认为,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如测评内容过于抽象;测评标准难把握;参评人员的代表性难保证;测评中存在“关系票”、“领导票”、“金钱票”、“随意票”等现象。 被测评者述职述廉常被省略 刘昕教授告诉记者,在测评内容一项,通常要求参评人员分别根据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档对被测评者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出评价,并针对五个方面设置了12个评价要点。但因缺乏清晰的分级参照标准,不同参评人员对测评项目的理解差异较大,造成测评结果不够准确。 对于测评主体,常要求很多干部群众参加,多数与被测评者并无太多甚至根本没有工作接触,对被测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和态度无从判断,只能根据道听途说或仅凭个人印象或偏好做出评价。 而测评过程则要求参加测评人员集中在一起,短时间内同时对多位领导干部进行测评。为节约时间,被测评者述职述廉时间很短,甚至干脆省略这一环节。因集中在同一处打分,大家对能否保密不确定,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策建议 应尽可能保证匿名测评 刘昕教授说,从现代管理角度看,在对各级干部进行评价时,最主要评价者应是其直接上级,民主测评只可作为必要的补充手段,上级党政机构及其负责人应承担起对下级干部的考察、使用等责任。 在准备提拔党政领导干部时,需要更多地根据新岗位对任职者的能力要求设计“能”的测评内容,候选人在过去岗位上取得的业绩,仅是参考因素。 注意选择对被测评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表现有比较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的人参与测评,开展测评前,做好沟通工作,让参加者正确理解民主测评的意义,端正态度。 应充分做好测评前被测评者的述职述廉工作,为参评人员留出充分的思考时间,尽可能确保参加测评人员的匿名性。 测评结果应及时反馈和公开 刘昕教授强调,应将实际的民主测评结果不仅向参与测评的干部群众提供反馈,更重要的是要向接受测评的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反馈,使被测评者知道短处在哪里,便于改进。 民主测评的结果绝不能与被测评者的绩效考核、加薪、晋升等利益挂钩。相反,上级、同级和下级对被测评对象提供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被测评者发现不足,帮助其改进。 民主测评五大方面 德:考察政治态度、思想品质 能:考察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 勤:考察精神状态、工作作风 绩:考察履职成效等 廉:考察廉洁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