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认可的航行安全通函。这使得BDS成为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标志着BDS正式成为继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GLONASS)后的第三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取得了面向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 据了解,去年年初,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上海召开《船用北斗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制定会议,正式启动了这一标准的起草工作;4~5月,《船用北斗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正式定稿;9月,BDS海事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我国提交的《船载北斗系统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在IMO航行安全分委会(NAV)第59次会议上审议并获得批准。今年6月底7月初,BDS在海事国际标准化领域又取得重大进展,IMO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一次会议(NCSR1)批准BDS作为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WWRNS)的组成元素。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人士表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被IMO审议通过,为其产业化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已具备BDS产业化条件,但是作为后来者,BDS要实现广泛应用,还需面对GPS、GLONASS的竞争。同时,BDS的性能、服务也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到用户的认可。获得IMO认可后,我国将继续全面推进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航标组织、国际海事无线电技术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技术组织的标准、规范、指南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以促进北斗系统在国际海事领域的全方位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