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南疆海事局推动“绿色交通 美丽天津”建设 ...

2015-3-24 15:07| 发布者: 高华华| 查看: 1487| 评论: 0|来自: 南疆海事局

摘要: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新规进一步明确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天津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船舶污染监管部门,南疆海事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防治船舶大气污染工作力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助推“绿色交通 美丽天津”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向辖区港航企业发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船舶及港航企业相关规定摘读,重申防治船舶污染要求。同时,利用现场检 ...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新规进一步明确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天津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船舶污染监管部门,南疆海事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防治船舶大气污染工作力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助推“绿色交通 美丽天津”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向辖区港航企业发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船舶及港航企业相关规定摘读,重申防治船舶污染要求。同时,利用现场检查机会,向船员宣传防治大气污染的法规要求,引起船方对防污染的高度重视。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加强船舶排放污染控制装置配备与使用情况检查,防止臭氧消耗物质、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的非法排放检查。突出检查燃油质量,防止不达标燃油装船使用。三是倡导船舶在泊位停靠期间使用岸电。推进渤海石油基地靠泊船舶采用岸基供电方式,减少港内船舶烟气、油气的排放,减少船舶对大气造成污染。
 
  南疆海事局将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检查工作,打破十面“霾”伏,为还公众蔚蓝天空履行海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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