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议科研资金管理意见:落实有待细分

2014-3-17 07: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20| 评论: 0|来自: 中国科学报

摘要: 3月1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改进加强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对此,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有专家表示,《意见》提出了很多实用性措施,对激发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意见》的相关提法仍须进一步细分,并应尽早出台配套措施来保证落实。

3月1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改进加强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若干意见。

对此,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有专家表示,《意见》提出了很多实用性措施,对激发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意见》的相关提法仍须进一步细分,并应尽早出台配套措施来保证落实。

细微之处见实策

“《意见》的出台表明政府重视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中国科学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李晓轩说,《意见》就如何解决很多方向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

《意见》指出,应当“依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小文认为,此举“勇于承认现实”。他说:“对于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来说,先行精准预算,是不可能的事。”

“这是一个重要转变。”李晓轩说,原先设定固定的杠杠比例,是出于管理的需要,但对科学研究来说,这一做法不太适用。“按照比例来做事,经费使用会出现多了用不了,少了不够用的局面,不符合科学本身规律。”

此外,在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方面,《意见》提出,要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项目评审质量,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答辩评审;并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刘立看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录音和录像是实施监督的有效手段和证据。”

不过,李小文却认为,评审关键仍在于评审人的责任心。评审人必须实名签署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对项目的成败负责到底,同时,还要在申请人申述时承担回复的责任。

结转或是权宜之计?

在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上,《意见》表示,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这是非常明智的做法。”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家海认为,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钱是不是用到科研和学术交流中去了”,“只要用在刀刃上,经费申请书上预算目录不必过细”。

中科院南京地湖所研究员秦伯强也向记者坦言:“我们以往就是这么做的,《意见》是把做法制度化、明确化了。”

有专家向记者表示,剩余资金结转到下一年使用,能够有效避免项目结题时突击花钱现象的出现,能够使资金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不过,在李晓轩看来,这样的做法或只是“权宜之计”。

“结转意味着在申请时预算管理没有做好。”李晓轩说,允许结转对整个效益有一定的好处,可以避免一些浪费性使用,但不意味着结转就是正确的,“从财务和经费管理的角度来讲,结转略显粗放”。

落实有待进一步细分

一直以来,人员费用安排都是科研人员最为关心的话题。《意见》指出,劳务费预算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编制。

“我们给学生发工资,那点钱,连博士后都招不起的,只能招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博士生。”王家海表示劳务费是一个很大的限制。

秦伯强也认为,当下国内在劳务费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但《意见》中的提法仍稍显笼统。

“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李晓轩说,“但是劳务费发放标准还需要其他部门,如人社部配合,建立社会的职位描述体系及薪酬标准等。”

其实,在专家们看来,《意见》中的模糊之处远不止于此。

在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方面,《意见》提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

“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非常重要,但《意见》只给出了方向,操作性不够。比如,科技计划与项目设立如何体现经济社会的需求?钱和事如何结合?对这些问题都要有更深层次的思考。”李晓轩说。

李小文则指出,“探索开展重大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价”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后评价必须做,但由谁来组织,才能保证其权威性和客观性,这一问题也是需要思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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