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6月30日发布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这一文件,阐明了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与相应的政策措施,这不仅将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促进合理的国际气候制度的建立,也将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成就显著。同时,粗放的发展方式造就了复合型、压缩型和结构型的环境污染问题,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迅速增加,中国的人均二氧化碳年排放(6吨/人·年)已逼近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中国一些较发达地区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已达10吨/人·年以上,超过了欧、日历史上人均年排放的峰值,而且还在增长中。 处在现代化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适当偏重,单位GDP能耗适度偏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随着国家进入“中等收入”水平,还继续以GDP论英雄,依旧粗放发展,以为要走向现代化就得走“先高碳、先污染”这条路,甚至把我们的人均能耗、人均排放搞得比一些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峰值水平还高,那就会落入不可持续的困境。 主要发达国家几十年来形成的人均能耗和相应的碳排放,呈现出差异甚大的两种类型: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人均年能源消耗超过10吨标煤,人均年二氧化碳排放高达18吨左右,显然这是一种无法推广、不该效法的模式;而另一类发达国家(包括欧盟主要国家和日本)的人均年能耗则稳定在5~6吨标煤,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6~9吨,仅为美、加的一半或1/3。而欧洲和日本的人均GDP水平与美国相当。 由于发展方式和政策导向不同,欧、日等国已走出了一条较为低碳的发展路径,证明了走较为低碳道路的可行性,而且欧洲还在力求进一步降低人均碳排放。各国“环境——经济库兹涅兹曲线”的模样虽然有一定的普遍性,但那个“倒U形”曲线的顶部高度却可相差不止一倍!这对我国选择发展路径是极有启示意义的。我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避免盲目跟随美、加模式,走“先高碳后迫降”的冤枉路。 显然,高碳发展不是通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认清国情,我国尤其需要低碳发展。第一,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是一个基本国情,我们没有粗放发展的资本和理由;第二,环境容量有限,是另一个基本国情,我国东部的单位国土面积上消耗的煤炭是全世界平均值的12倍,我国东部的环境负荷是全球平均值的数倍;第三,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的比例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数据表明:我国空气的PM2.5构成中,源于煤炭和石油燃烧的粒子占了一大半,而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中,煤炭和石油燃烧排放也占了一大半,说明绿色和低碳有很强的协同性,工作方向上有高度的一致性;第四,我国生态环境的自然禀赋比较脆弱,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我国更需要重视“在保护中发展”。 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不仅是一个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变化,而且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机遇:实现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的转变;由低端产业向新型产业的转变;由传统发展路径向创新驱动路径的转变。转向低碳发展并不容易,粗放发展的惯性很强,要转变对高碳发展的路径依赖需要作出非凡努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推动低碳转型的重要动力,是我国自身的战略需求。 |